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信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3********0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294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14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任信萍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张又星入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3000元,合计63000元;如果逾期不能归还,则被告需按照本金支付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由被告在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