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祥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67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3民初2062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2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峰与安徽祥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签订的《租赁协议》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二、安徽祥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张峰一次性退还租金款10000元;三、驳回张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4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安徽祥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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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晓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33679385X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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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经开区桃花工业园青龙潭路与金凤路交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