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33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23民初5814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2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市金联信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55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金联信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61元,公告费800元,由深圳市金联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5元,安徽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15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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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洪求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5303345284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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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秋菊路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