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952**** |
执行依据文号 |
平仲裁字【2015】第073号 |
案号 |
(2019)豫04执恢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平顶山市中德商贸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4399899.6元,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按原约定月利率千分之10.8向申请人支付利息至全部借款还完为止。二、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偿还,在千分之10.8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三、其他被申请人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仲裁受理费、处理费47298元,由平顶山市中德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发布时间 |
2019-05-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04执恢1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447198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振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翠湖苑小区2号楼2单元5楼西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