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经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8********27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125民初714号 |
案号 |
(2020)闽0125执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林其星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7月30日起按月利率1.5%计付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二、被告杨经松对上述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林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