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林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2********68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23民初2175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1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肥西县胜定园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鹿雁、殷林林、鹿立友、鹿立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臧乾支付代偿款1259800元;二、被告肥西县胜定园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鹿雁、殷林林、鹿立友、鹿立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臧乾支付代偿款利息损失(以12598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6月4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被告潘锋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中被告肥西县胜定园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鹿雁、殷林林、鹿立友、鹿立好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1709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2094元,由被告肥西县胜定园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鹿雁、殷林林、鹿立友、鹿立好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时间 |
2020-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