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旺家福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1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0783民初7377号 |
案号 |
(2018)浙0783执4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东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东阳市富鑫工贸有限公司应归还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借款28989203.71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2)被执行人浙江鑫宁工贸有限公司对第一判项确定的债务在89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3)被执行人浙江旺家福门业有限公司第一判项确定的债务在30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4)被执行人应研、吕天宙对第一判项确定的债务在30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5)被执行人颜科学、胡妙丽对第一判项确定的债务在89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6)被执行人浙江鑫宁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旺家福门业有限公司、应研、吕天宙、胡妙丽、颜科学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被执行人东阳市富鑫工贸有限公司追偿。(7)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8)案件受理费9528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00282元,由被执行人东阳市富鑫工贸有限公司负担,被执行人浙江旺家福门业有限公司、应研、吕天宙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浙江鑫宁工贸有限公司、胡妙丽、颜科学在29998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9)案件执行费96390元及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东阳市富鑫工贸有限公司负担,被执行人浙江旺家福门业有限公司、应研、吕天宙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浙江鑫宁工贸有限公司、胡妙丽、颜科学在28834元及执行费用范围内承担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6-01 |
发布时间 |
2019-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天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23781832829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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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功能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