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0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114民初3268号 |
案号 |
(2017)苏0114执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被告王家庆欠原告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广告款25万元,分别于2017年1月26日前支付20万元,余款5万元于2017年3月2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被告王家庆未能按期履行,原告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可就全款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被告王家庆需按诉请广告款37.975万元及违约金11万元,共计48.975万元支付给原告中视荧影(北京)广告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2-07 |
发布时间 |
2017-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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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家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9561075010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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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区振兴大道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