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0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829民初880号 |
案号 |
(2018)赣0829执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王晓阳工程款3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6年8月6日计算至2018年4月11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16元,由被告江西黄金甲门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10-12 |
发布时间 |
2019-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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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家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29561075010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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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区振兴大道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