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玉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27********8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323民初4749号 |
案号 |
(2020)鲁1323执7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玉存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2449.99元及利息。二、被告马玉堂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61元,由被告马玉存、马玉堂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时间 |
2020-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