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晓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01********1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顺庆民初字第5749号 |
案号 |
(2019)川1302执恢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劲、陈晓虹偿还原告谭明文借款350000元及利息。二、被告南充市金视觉艺术广告有限公司对上述一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7300元,诉讼保全费2520元,共计9820元,由三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3-18 |
发布时间 |
2019-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川1302执恢17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8 |
执行法院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59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