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6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483民初989号 |
案号 |
(2018)赣0483执6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原告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给被告查玉林等八十一人工资款1800917.25元(其中查玉林14961.23元、胡金生14660.62元、范泽民14360元、张清云13634.49元、赵清水14961.23元、李平龙15091.84元、李青山15000.62元、何正斌15392.45元、潘冬林14360元、潘方明14961.23元、陈清莲15261.84元、徐际付14660.62元、胡思思15562.45元、谭锋14360元、姚木林14660.62元、张传彬14961.23元、何苏滚15261.84元、吴升亮14360元、饶满林15562.45元、张孙元14961.23元、伍金才15562.45元、周春元14360元、干健华15261.84元、孙海东14660.62元、徐艳林14360元、吴水林56178.23元、游水林59920.93元、郭斗成43075元、艾林刚40340元、张水龙36655.73元、姚金林50182元、郭小平43400.14元、艾柏林49413元、刘小桃47021.86元、游功名41930.28元、陈真友34671.72元、余满元36406.22元、吴火磙50190元、郭斗勇37022.44元、刘明秋63580.45元、刘金陵29601.32元、何春元24958.86元、吴水印21098.97元、吴水生19658.6元、吴金水16222.13 元、郭章焱26047.65元、詹永红13968.95元、黄南珍16384.69元、肖清滚12533.18元、肖亚兵11911.7元、肖劲松17867.55元、陈家龙5489.74 元、陈家松5334.37元、汪树林17608.6元、汪西皇8286.4元、汪西云13724.35元、汪西宝13594.88元、高水生48293.6元、欧阳学松52301.81元、彭艳琴42416.41元、熊跃红35233.16元、李小兰33694.43元、饶万芳43777.99元、吕华柏36081.34元、吕华松26150.9元、邹林香12225.77元、张理红6786元、苏水平6396元、于任元6916元、桂春梅5044元、于樟波7202元、崔西林7800元、赵云滚7800元、张理林6500元、丁少林14497元、胡明中11700元、付秋林5200元、李云金5460元、夏秋华5460元、李青水6500元、张次香3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本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星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9-28 |
发布时间 |
2018-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恕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7612687966P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