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红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111********14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181民初1166号
案号
(2020)云0181执8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19817.35元、滞纳金2866.6元及利息,按照双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27日利息为2264.4元,案件受理费424元。合计金额:25372.3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