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月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129********2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3刑初86号 |
案号 |
(2020)冀0423执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月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与前判决判处的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4年1月2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责令被告人李月斌将集资的款项55682393元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