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茂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2********63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陕0821民初5455号 |
案号 |
(2020)陕0881执恢5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神木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6)陕0821民初5455号本院在执行汪宝山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陕0821民初545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张茂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张茂荣偿还申请执行人汪宝山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2年4月12日起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400元及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神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