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进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21********3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125民初2483号 |
案号 |
(2020)闽0125执1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赵进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张进龙人工和辅材费用635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