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汉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5********08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125民特319号 |
案号 |
(2020)闽0125执9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侯汉忠偿还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8085.6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算方式,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该款于2019年11月20日前还清;二、侯汉明对上述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侯汉忠追偿;三、若侯汉忠、侯汉明未按上述款项履行偿还义务,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一次性提前收回贷款结欠本金及利息;四、无其他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