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达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0121********4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121民初510号 |
案号 |
(2020)藏0121执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林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达瓦于2020年5月15日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周县支行支付借款240 000元(贰拾肆万圆整);二、被告达瓦于2020年5月15日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周县支行支付借款利息45 660.56(肆万伍仟陆佰陆拾圆伍角陆分);三、此款付清后,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84.91元(伍仟伍佰捌拾肆圆玖角壹分)(已由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周县支行预交),调解减半收取计2792.45元(贰仟柒佰玖拾贰圆肆角伍分),由被告达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林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