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世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8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藏2523民初312号 |
案号 |
(2020)藏2523执恢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噶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邓世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清秀支付借款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邓世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噶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