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晏仲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3********8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81民初5276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2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晏仲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浏阳市荷花海龙饲料厂货款93 090元及自2015年1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7元,减半收取计1063.50元,由晏仲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