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配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81********03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181民初10625号
案号
(2020)湘0181执14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柳章、罗配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宋四明借款本金人民币200 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00 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7日起按照月利率1.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 246元,减半收取2 62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 920元,合计4 543元,由柳章、罗配元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