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甘本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23********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181民初540号
案号
(2020)湘0181执16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浏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甘本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鲁艳平偿还借款本金26,4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2018年10月3日起以26,4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鲁艳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95元,减半收取297.5元,由甘本林负担267.5元,鲁艳平负担3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2-25
发布时间
2020-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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