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润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49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84民初122号
案号
(2020)冀0184执6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乐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权立斌与被告河北润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签订的《购房协议书》。二、被告河北润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权立斌购房款276512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6月1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被告王阔阔承担连带返还责任。三、驳回原告权立斌要求被告河北润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阔阔双倍返还定金款20000元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权立斌要求被告新乐市安居房产中介服务公司返还买房中介费10000元的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50元,减半收取计4075元,由被告河北润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阔阔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乐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7-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增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084970011N
登记机关
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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