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宝诺恒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6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81民初2563号 |
案号 |
(2020)云0181执8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重庆宝诺恒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宁汉唐玺悦酒店有限公司货款5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6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以所欠货款人民币5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由被告重庆宝诺恒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及陈龙普支付原告律师费5000元,和案件受理费56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龙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346018072K |
登记机关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湖路3号2幢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