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莹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222********25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云0722民初707号
案号
(2020)云0722执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由被告白莹丽偿还原告孟奇财借款人民币136000.00元。此款分期支付:自2018年2月27日到2019年2月27日,每月支付5000.00元,共计还款60000.00元;余款76000.00元于2019年8月27日以前还清。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0.00元,减半收取1500.00元,由被告白莹丽承担,剩余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500.00元当庭退还原告孟奇财。现孟奇财申请执行:一、由被执行人白莹丽偿还申请人孟奇财借款人民币117500.00元(包括案件受理费1500元)。二、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胜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1-08
发布时间
2020-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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