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端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4********13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84刑初431号 |
案号 |
(2020)冀0184执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辛端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责令被告人辛端阳退赔被害人刘欢、彭雅雯人民币一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