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欧蓓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温泰商初字第00516号 |
案号 |
(2015)温泰执民字第01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泰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支付包计干剩余股权转让款11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自2014年7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和违约金540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920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549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10-26 |
发布时间 |
2016-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红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00583817521K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邦花园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