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生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3********08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新4023民初1940号 |
案号 |
(2017)新4023执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生志向原告伊犁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30000元租金、物业费及暖气费。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支付100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17年3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若逾期支付,每期自愿负担1000元违约金。二、原、被告于2014年2月14日签订的《天恒建材家居城租凭合同》解除。三、原、被告双方就此事再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7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05元,由原告伊犁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7-07-17 |
发布时间 |
2017-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