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浏阳市柏华出口鞭炮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7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181民初1680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40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浏阳市柏华出口鞭炮厂、黎国华尚欠平江县新兴引线厂(普通合伙)货款342750元,由浏阳市柏华出口鞭炮厂、黎国华于2016年6月8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16年7月8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16年9月14日前支付170000元,余款22750元由平江县新兴引线厂(普通合伙)自愿放弃;二、上述款项均支付至下列指定账户:户名:李辉、账号:622848137924576927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江县长寿分理处;三、若浏阳市柏华出口鞭炮厂、黎国华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当从违约之日起以当次欠付数额为基数按月利率8‰向平江县新兴引线厂(普通合伙)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四、其他无争执;五、本案受理费6442元,减半收取322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234元,合计5455元,由平江县新兴引线厂(普通合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黎国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70723947XA |
登记机关 |
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浏阳市龙伏镇相市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