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金华欧利美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5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702民初6936号 |
案号 |
(2017)浙0702执6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金华乐嘉厨具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武义天成涂料有限公司货款8万元。款从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于每月15日前各支付4万元。二、第三人浙江金华欧利美工贸有限公司欠付原告金华乐嘉厨具有限公司货款265190元。款从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于每月15日前各支付5万元,直至款清止。 三、若被告金华乐嘉厨具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金华欧利美工贸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武义天成涂料有限公司有权就尚欠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金华乐嘉厨具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金华欧利美工贸有限公司的财产。四、原告武义天成涂料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239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金华乐嘉厨具有限公司负担1239元,第三人浙江金华欧利美工贸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款分别由被告及第三人在支付第一期履行款时一并直接支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2-09 |
发布时间 |
2017-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奇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02699541854M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