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2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632民初952号 |
案号 |
(2019)黔2632执4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榕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向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政府返还扶持资金2000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二、驳回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政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472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41600元。由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政府负担案件受理费44721 元,由贵州省榕江县鸿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00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41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榕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时间 |
2020-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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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钟盛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3258728953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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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滨江花园4栋1单元201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