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873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722民初343号
案号
(2020)云0722执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调解书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段金明的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270000元(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0日的利息),本息合计人民币770000元,限被告于2019年7月31日前清偿,其余至2019年7月31日止期间的利息原告表示放弃。若逾期,被告应承担2018年10月11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止期间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元的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500元,减半收取5750元,由被告负担。现段金明申请执行:1、由被申请人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270000元(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0日的利息),本息合计人民币770000元,2、逾期,被申请人永胜雷特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2018年10月11日起至付清本金之日止期间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0元的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胜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5-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辉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722787368385M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灵源南路北排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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