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明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22********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702民初6846号
案号
(2022)浙0702执15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园林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陈利欠款6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4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6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顾明国对上述第一款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陈利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3-10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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