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浏阳富湘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38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181民初8025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长沙浏阳富湘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钟书胜、熊卫希、王从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张贤福借款本金 992 800元及利息720 000元二、驳回张贤福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0 1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0 660元,由张贤福负担660元,由长沙浏阳富湘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钟书胜、熊卫希、王从海共同负担20 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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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熊卫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053880996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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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浏阳市集里办事处龚家桥龚家巷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