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昊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82********39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702民初9125号
案号
(2022)浙0702执3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昊铭归还原告邵莉借款本金50000元及律师费3500元,款项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如被告未按时履行完毕,则自2021年8月27日起以剩余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至被告实际归还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