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连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44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02民初4633号
案号
(2021)苏1302执62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连志共欠原告借款50000元,自2019年1月份起,每月10日前偿还1000元,至还清之日止,如有一期逾期,原-2-告可对全部未付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25元,由被告张连志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09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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