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国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4********1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723民初431号 |
案号 |
(2022)新2723执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嘎尔夏与被告陈国辉继续履行双方2020年7月15日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被告陈国辉于2021年9月17日前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装修义务并向原告嘎尔夏交付;二、原告嘎尔夏在被告陈国辉交付上述装修工程之日,向被告陈国辉支付剩余装修款6,000元。三、如被告陈国辉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履行完装修义务(排除因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则原、被告同意双方于2020年7月15日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自动解除,且被告陈国辉向原告嘎尔夏返还预付装修款2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8,000元,合计28,000元;四、本案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原告嘎尔夏已预交),由被告陈国辉负担,于2021年9月17日前向原告嘎尔夏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