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迁市聚达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3********HB3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02民初296号 |
案号 |
(2022)苏1102执3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宿迁市聚达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镇江臻悦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给付货款305606.21元及违约金(以305606.21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25元,保全费2570元,合计6295元,由被告宿迁市聚达劳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02MA1WXLHB3G |
登记机关 |
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庙庄村村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