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3123********2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702民特2200号
案号
(2021)浙0702执59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绍兴黑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金华市婺城区健涛纸箱厂货款116101.50元;款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4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76101.50元;二、若绍兴黑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应自逾期日起以尚欠款项为计算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三、田洪、王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1-15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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