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永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322********5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702民初4213号
案号
(2022)浙0702执2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永花尚欠原告金华市婺城区宇晨宠物用品店货款47000元,款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元,7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8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从2021年9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货款支付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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