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永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2********5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702民初4213号 |
案号 |
(2022)浙0702执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永花尚欠原告金华市婺城区宇晨宠物用品店货款47000元,款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元,7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8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从2021年9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货款支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