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嫦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02********47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702民初2703号 |
案号 |
(2022)浙0702执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翁锡营于本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罚息9925.58元,共计109925.58元(利息已计算至2021年1月15日止,此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被告徐嫦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