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乐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21********3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702民初4617号
案号
(2022)浙0702执5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叶桂仙偿还吴晓平代偿款本息共计253316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3月16日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张乐晔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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