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307********76X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3民终2475号
案号
(2022)皖0321执1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21)皖0321民初29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二、变更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21)皖0321民初29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叶长青劳务欠款49.6284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754元,由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400元,叶长青负担357元;保全费3420元,由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508元,由浙江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794元,由叶长青负担71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军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2373242276X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象龙小区1路16幢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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