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茂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24********54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702民初7417号
案号
(2022)浙0702执6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国斌于2021年10月19日前给付原告王书升欠款3000元,其余款项原告予以放弃;二、如被告徐国斌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原告王书升有权就欠款4960元向法院申请执行(已付款项可折抵);三、本案受理费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元,原告王书升自愿负担(已预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25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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