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华市茂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560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702民初5041号
案号
(2022)浙0702执3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郑逍然、郑建群与被告刘艳青、金华市茂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二、被告刘艳青已支付的购房定金15万元不予返还,该定金由保管方被告金华市茂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直接支付原告郑逍然、郑建群。三、被告金华市茂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郑逍然、郑建群金华市双龙南街518号1幢a-905室房屋所有权证(金房权证婺字第00245263号)、房屋共有权证(金房婺共字第003193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金市国用2008第6-66296号)、契证以及房屋钥匙一把。四、驳回反诉原告刘艳青的反诉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董霞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10656012960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1388号天龙南国名城58幢09号营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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