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圣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324********03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81民初2648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2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方圣瑜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给原告陆彩秀借款本金人民币14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为人民币75元,由被告方圣瑜承担,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原告陆彩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