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大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4********48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302民初7157号
案号
(2021)苏1302执47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大棚共欠原告张华香烟钱10000元及违约金300元,定于2021年8月20日前给付5000元,2021年9月20日前再给付5300元,合计10300元;二、上列第一项如有一期逾期未给,原告张华可就10300元未给付部分申请强制;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它争议;四、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本调解协议,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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