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道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23********2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181民初712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25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周道勇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34400元,并支付该笔款项自2019年8月28日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人民币1576元,由被告周道勇负担。(并入上述款项一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