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02********8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302民初7573号 |
案号 |
(2021)苏1302执4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截至2021年8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5000元、利息2000元。被告承诺于2021年8月8日前偿还利息2000元,原借款合同继续履行。逾期不履行,王书文可就所欠本金和利息(以所欠本金为基数,从借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一并向陆云主张权利;二、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926元减半463元免于收取。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该调解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