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吉安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08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吉民初字第2437号判决书
案号
(2016)赣0822执8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限被告刘强、吉安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所欠原告傅小平借款300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10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已归还的280000元利息应予扣减)。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400元,由被告刘强、吉安市远健鞋业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6-05-03
发布时间
2016-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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